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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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云中歌》第5节剧情介绍

    (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原著小说)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裕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脑,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它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所做,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醒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象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忽忽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豪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孟珏夹着面,点头一笑,似乎也是赞赏面的味道。

    云歌轻叹一声,这个人怎么可以连吃面的姿势都能这么好看?

    云歌支着下巴,无意识地望着孟珏发呆,手在袖子中把玩着玉佩。

    来长安的目的就是寻找陵哥哥,人如愿找到了,可她反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孟珏看着好似盯着自己,实际却根本没有看他的云歌,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云歌依旧在怔怔发呆,孟珏扫眼间看到店外的人,立即叫店主过来结帐。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店主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一听,脸立即烫了起来,只觉得孟珏说得就是她。

    幸亏脸有泥污,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云歌掏了钱扔给店主,“够了吗?”

    店主立即笑起来:“够了,足够了!”

    孟珏只是浅浅而笑地看着云歌掏钱的动作,没有推辞,也没有道谢。

    云歌和孟珏并肩走出店堂时,身后犹传来店主的感慨:“怪事年年有,今日还真是特别多!开店二十年,第一次见进店吃饭的乞丐,第一次见到如天人般的公子。可衣着华贵的公子,吃不起一碗面,反倒一身泥污的乞丐出手豪阔。”

    云歌瞥到前面行走的二人,立即想溜。偏偏孟珏拽住了她,诚恳地向她道谢,云歌几次用力,都没有从孟珏手中抽脱胳膊。

    孟珏的相貌本就极其引人注意,此时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拉拉扯扯,更是让街上的人都停了脚步观看。

    行走在前面的许平君和刘病已也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人看到云歌,立即大步赶了过来。

    许平君人未到,声先到:“臭乞丐,把偷的东西交出来,否则要你好看!”

    街上的人闻声,都鄙夷地盯向云歌,孟珏满脸诧异震惊地松了手。

    云歌想跑,刘病已挡在了她面前,面上嘻嘻笑着,语声却满是寒意,“你面孔看着陌生,外地来的吗?如果手头一时紧,江湖救急也没什么,可不该下手如此狠。行规一,不偷妇人,男女有别,偷妇人免不了手脚上占人家便宜;行规二,不偷硬货,玉器这些东西往往是世代相传的传家宝贝,是家族血缘的一点念想,你连这些规矩都不懂吗?”

    云歌想过无数次和陵哥哥重逢时的场面,高兴的,悲伤的,也想过无数次陵哥哥见了她,会对她说什么,甚至还幻想过她要假装不认识他,看他会如何和她说话。

    可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厌弃鄙夷的眼神,是叱责冷淡的语气。

    她怔怔看着对面的陵哥哥,半晌后才嗫嚅着问:“你姓刘吗?”

    当日陵哥哥说自己叫赵陵,后来却又告诉她是化名,云歌此时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陵哥哥姓刘,名字却不知道是否真叫陵。

    刘病已以为对方已经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长安城外地痞混混的头,点头说:“是。”

    “还给我!”许平君向云歌伸手索要玉佩,语声严厉。

    云歌咬着唇,迟疑了一瞬,才缓缓掏出玉佩,递给许平君。

    许平君要拿,云歌却好象舍不得地没有松力。

    许平君狠用了下力,才从云歌手中夺了过去。看街上的人都盯着她们看,想起刘病已叮嘱过玉佩绝不可给外人看到,遂不敢细看,匆匆将玉佩掩入袖中,暗中摸了摸,确定无误,方放下悬了半日的心。

    “年纪不大,有手有脚,只要肯吃苦,哪里不能讨一碗饭吃?偏偏不学好,去做这些不正经的事情!”许平君本来一直心恨这个占了她便宜,又偷了她东西的小乞丐,可此时看到小乞丐一脸茫然若失,泪花隐隐的眼中暗藏伤心,嘴里虽然还在训斥,心却已经软了下来。

    刘病已听到许平君的训斥声,带着几分尴尬,无奈地嘻嘻笑着。

    一旁围观的人,有知道刘病已平日所为,也都强忍着笑意。要论不学好,这长安城外的少陵原,有谁比得过刘病已?虽然自己不偷不抢,可那些偷抢的江湖游侠都是他的朋友。耕田打铁喂牛,没有精通的,斗鸡走狗倒是声名远播,甚至有长安城内的富豪贵胄慕名前来找他赌博。

    云歌深看了刘病已一眼,又细看了许平君一眼。

    他的玉佩已送了别人,那些讲过的故事,他肯定已经忘记了,曾经许过的诺言,他们谁都不能忘,也肯定已经全忘了。

    云歌嘴唇轻颤,几次都想张口,可看到许平君正盯着她。少女的矜持羞涩让她怎么都没有办法问出口。

    算了!已经践约来长安见过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一切就这样吧!

    云歌默默地从刘病已身侧走过,神态迷茫,象是一个在十字路口迷了路的人,不知该何去何从。

    “等一等!”

    云歌心头骤跳,回身盯着刘病已。

    其实刘病已也不知道为何叫住云歌,愣了一瞬,极是温和地说:“不要再偷东西了。”说着将自己身上的钱拿了出来,递给云歌。

    许平君神情嗔怒,嘴唇动了动,却忍了下来。

    云歌盯着刘病已的眼睛,“你的钱要还帐,给了我,你怎么办?”

    刘病已洒然一笑,豪侠之气尽显,“千金散去仍会来。”

    云歌侧头而笑,声音却透着哽咽:“多谢你了,你愿意帮我,我很开心,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

    她瞟了眼强压着不开心的许平君,匆匆扭过了头,快步跑着离去。

    刘病已本想叫住云歌,但看到许平君正盯着他,终只是挠了挠脑袋,带着歉意朝许平君而笑。

    许平君狠瞪了他一眼,扭身就走。

    刘病已忙匆匆去追,经过孟珏身侧时,两人都是深深盯了对方一眼,又彼此点头一笑,一个笑得豪爽如丈夫,一个笑得温润如君子。

    街上的人见没有热闹可看,都慢慢散去。

    孟珏却是站立未动,负手而立,唇边含着抹笑,凝视着云歌消失的方向。

    夕阳将他的身影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街道上经过的人虽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自动地远远避开他。

    云歌一直沿着街道不停地走,天色已经黑透,她仍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能继续不停地走着。

    “客官,住店吗?价格实惠,屋子干净,免费热水澡。”路旁的客栈,小二正在店门口招揽生意。

    云歌停住了脚步,向客栈行去,小儿把她挡在了客栈门口:“要讨吃的到后门去,那里有剩菜施舍。”

    云歌木着脸,伸手入怀掏钱,一摸却是一个空。

    原先在家时,从来不知道钱财重要,可一路行来,她早已经明白“一文钱逼死英雄”的道理,心内立即着急紧张起来,浑身上下的翻找,不但钱袋并携带的首饰不翼而飞,连她收调料的各种荷包也丢了。

    她苦恼到极点,叹气苦笑起来,二哥常说“一饮一啄,莫非前缘”,可这个报应也来得太快了。

    小二仅有的几分耐心早已用完,大力把云歌推了出去,“再挡在门口,休要怪我们不客气!”

    小说《云中歌》第6节剧情介绍

    (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原著小说)

    小二的脸比翻书还快,语音还未落,又一脸巴结奉承,喜滋滋地迎上来,云歌正奇怪,已听到身后一把温和的声音,“他和我一起。”

    小二一个磕巴都不打地立即朝云歌热情叫了声“少爷”,一面接过孟珏手中的钱,一面热情地说:“公子肯定是要最好的房了,我们正好有一套独户小园,有独立的花园、厨房,优雅清静,既适合常住,也适合短憩……”

    孟珏的脸隐在斗笠下,难见神情,云歌瞟了他一眼,提步离去。

    “云歌,你下午请过我吃饭,这算作谢礼。”

    云歌犹豫着没有说话,却实在心身疲惫,再加上素来在钱财上洒脱,遂木着脸,点了下头,跟在孟珏身后进了客栈。

    暖暖的热水澡洗去了她身上的风尘污垢,却洗不去她心上的疲惫茫然。在榻上躺了半晌仍然无法入睡。

    听到熟悉的琴音隐隐传来,她心内微动,不禁披衣起来。

    一路之上,是为了好玩才扮作男儿身,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的女儿身,所以只是把头发随意挽了下,就出了门。

    一弯潭水,假山累累叠叠,上面种着郁郁葱葱的藤萝,潭水一侧,青石间植了几从竹子,高低疏密,错落有致。

    孟珏一身月白的袍子,正坐于翠竹前,随手拨弄着琴。一头绸缎般的乌发近乎奢华地披散而下,直落地面。

    此情此景,令云歌想起了一首读过的诗,觉得用在孟珏身上再合适不过,“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听到云歌的脚步声,孟珏抬眼望向云歌,仿佛有月光随着他的眼眸倾泻而下,刹那间整个庭院都笼罩在一片清辉中。

    他并没有对云歌的女儿容貌流露丝毫惊疑,眸光淡淡从云歌脸上扫过,就又凝注到琴上。

    云歌也免去了解释,默默坐在另外一块石头上。

    从小就听的曲子,让云歌心上的疲惫缓解了几分。

    一曲完毕,两人依旧没有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后,云歌才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二哥也很喜欢这首曲子,以前我不开心时,二哥常弹给我听。”

    “嗯。”

    “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偷那个女子的玉佩。我刚开始是想捉弄她一下,后来只是想仔细看一下她的玉佩。”

    “我知道。”

    云歌疑惑地看向孟珏,孟珏的视线从她的脸上掠过,“刚开始的确有些吃惊,可仔细一想你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你出身富裕。”

    “你肯定心里纳闷,不是小偷还会偷东西?二哥有一个好朋友,是很出名的妙手空空儿,他是好人,不是坏人。他为了吃我做的菜,教了我他的本领。不过他和我吹嘘说,如果他说自己是天下第二,就绝对不敢有人说天下第一,可我的钱被人偷了,我一点都没有察觉。以后见了他,一定要当面嘲笑他一番,牛皮吹破天!”云歌说着,噘嘴笑起来。

    孟珏低垂的眼内闪过思量,唇角却依旧含着笑,轻轻拨弄了下琴弦,叮叮咚咚几声脆响,好似符合着云歌的笑。

    “这段时间我一直很倒霉,本来以为到了长安能开心,可是没有想到是更不开心。和你说完话心里舒服多了,也想通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现在有家回不得,那就好好在长安游玩一番,也不枉千里迢迢来一趟。”云歌拍了拍双手,笑眯眯地站起来,“多谢你肯听我唠叨!不打扰你了,我回屋子睡觉了。”

    云歌走了两步,突然转身,不料正对上孟珏盯着她背影的眼睛,那里面似有锐光,一闪而过,她怔了一下,笑着说:“我叫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玉中之王,现在我们真正是朋友了。”

    ――――――――――――

    一夜好眠,窗外太阳照得屋内透亮时,云歌眼睛半睁不睁,心满意足地展了个懒腰,“红日高挂,春睡迟迟!”

    窗外一把温和的声音,含着笑意,“既然知道春睡迟迟,那就该赶快起来了。”

    云歌立即脸面飞红,随即自己又掩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孟珏,你能借我些钱吗?我想买套衣服穿。心情好了,也不想做乞儿了。”

    “好!你先洗漱吧!衣服过一会就送来。”

    孟珏的眼光果然没有让云歌失望,衣服精致却不张扬,于细微处见功夫,还恰好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云歌打量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绿罗裙,盈盈而立,倒是有几分窈窕淑女的味道。她朝镜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转身跑出了屋子。

    “孟珏,你是长安人吗?”

    “不是。”

    “那你来长安做什么,是玩的吗?”

    “来做生意。”

    “啊?”云歌轻笑:“你可不象生意人。”

    孟珏笑着反问:“你来长安做什么?”

    “我?我……我算是来玩的吧!不过现在我已经分文没有,玩不起了。我想先赚点钱再说。”

    孟珏笑看向云歌:“你打算做什么赚钱?虽然是大汉天子脚下,可讨生活也并不容易,特别是女子,不如我帮你……”

    云歌扬眉而笑:“不要瞧不起我哦!只要天下人要吃饭,我就能赚到钱,我待会就可以还你钱。我打算先去七里香工作几日,顺便研究一下他们的酒。你要和我一块去吗?”

    孟珏凝视着云歌,似有几分意外,笑容却依旧未变,“也好,正好去吃中饭。”

    孟珏和云歌并肩走入七里香时,整个酒楼一瞬间就变得寂静无声。

    小二愣了半晌,才上前招呼,没有问他们,就把他们领到了最好的位置,“客官想吃点什么?”

    孟珏看向云歌,云歌问:“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我们的店虽然还不敢和城内的一品居相比,可也是声名在外,很多城内的贵公子都特意来吃饭,姑娘尽管点吧!”

    “那就好!嗯……太麻烦的不好做,只能尽量简单一点!先来一份三潭映月润喉,再上一份周公吐哺,一份嫦娥舞月,最后要一壶黄金甲解腥。”

    小二面色尴尬,除了最后一壶黄金甲隐约猜到和菊花相关,别的是根本不知道,可先头夸下了海口,不好意思收回,只能强撑着说:“二位先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厨子,食材可齐全。”

    孟珏笑看着云歌,眼中含了打趣,云歌朝他吐了吐舌头。

    店主和一个厨子一块走到云歌身旁,恭敬行礼:“还请姑娘恕罪,周公吐哺,我们还约略知道做法,可实在惭愧,三潭映月和嫦娥舞月却不甚明白,不知道姑娘可否解释一下?”

    云歌抿唇而笑:“三潭映月:取塞外伊逊之水、济南趵突之水,燕北玉泉之水,清煮长安城外珍珠泉中的月亮鱼,小火炖熬,直到鱼肉尽化于汤中,拿纱过滤去残渣,只留已成乳白色的汤,最后用浸过西塞山水的桃花花瓣和沙盐调味。嫦娥月舞:选用小嫩的笔杆青,就是青鳝了,因为长度一定不能比一管笔长,也不能比一管笔短,所以又称笔杆青。取其脊背肉,在油锅内旺火烹制,配以二十四味调料,出锅后色泽乌亮,纯嫩爽口,香气浓郁,最后盛入白玉盘,盘要如满月,因为鳝脊细长,婉延其中,恰似嫦娥舒展广袖,故名嫦娥舞月。”

    云歌语声清脆悦耳,一通话说得一个磕巴都未打,好似一切都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听得店主和厨子面面相觑。

    店主一个深深作揖:“失敬,失敬!姑娘竟是此中高手。嫦娥舞月,仓促间,我们还勉强做得,可三潭映月却实在做不了。”

    云歌还未答话,一个爽脆泼辣的女子声音响起:“不就是炒鳝鱼吗?哪里来的那么多花样子,还嫦娥舞月呢!恐怕是存心来砸场子的!”

    云歌侧头一看,竟是许平君,她正扛着一大罐酒走过桌旁。

    一旁的店主立即说:“此话并不对,色、香、味乃评价一道菜的三个标准,名字好坏和形色是否悦目都极其重要。”

    云歌浅浅而笑,没有回话,只深深吸了吸鼻子,“好香的酒!应该只是普通的高梁酒,却偏偏有一股难说的清香,一下就变得不同凡响,这是什么香气呢?不是花香,也不是料香……”

    许平君诧异地回头盯了云歌一眼,虽然认出了孟珏,可显然未认出挑剔食物的云歌就是昨日的落魄乞丐,她得意一笑,“你慢慢猜吧!这个酒楼的店主已经猜了好几年了。那么容易被你猜中了,我还卖得什么钱?”

    云歌满面诧异,“此店的酒是你酿造的?”

    许平君自顾转身走了,根本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

    云歌皱眉思索着酒的香气,店主和厨子大气不敢喘地静静等候,孟珏轻唤了声“云歌”,云歌方回过神来,忙立起向店主和厨子行礼道歉:“其实我今日来,吃饭为次,主要是为了找份工作,你们需要厨子吗?”

    店主惊疑不定地打量着云歌,虽然已经感觉出云歌精于饮食一道,可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她需要做厨子为生。

    云歌笑指了指孟珏:“我的衣服是他给我买的,我还欠着他的钱呢!不如我今日先做嫦娥舞月和周公吐哺,店主若觉得我做得还能吃,那就留下我,如不行,我们就吃饭结帐。”

    那个年老的厨子大大瞅了眼孟珏,似乎对孟珏一个看着很有钱的大男人,居然还要让身边水葱般的云歌出来挣钱很是不满,孟珏只能苦笑。

    店主心内暗暗合计,好的厨子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肠子即使悔青了也没有用,何况自己本来就一直琢磨着如何进入长安城和一品居一较长短,这个女子倒好象是老天赐给自己的一个机会,“那好!姑娘点得这两份菜都很考功夫,周公吐哺,食材普通,考的是调味功夫,于普通中见珍奇,嫦娥舞月考得是刀功和配色,为什么这道菜要叫嫦娥舞月,而不叫炒鳝鱼,全在刀功了。”

    云歌对孟珏盈盈一笑:“我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孟公子了,多谢惠顾!”站起身,随着厨子进了内堂。

    顿饭功夫,菜未到,香先到,整座酒楼的人都吸着鼻子向内堂探望。

    周公吐哺不是用一般的陶罐子盛放,而是装在一个大小适中的剜空冬瓜中,小二故意一步步地慢走。

    冬瓜外面雕刻着“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图,瓜皮的绿为底,瓜肉的白为图,绿白二色相映,精美得象艺术品而非一道菜。

    菜肴过处,香气浮动,众人都啧啧称叹。

    另外一个小二捧着白玉盘,其上鳝鱼整看如女子广袖,单看如袖子舞动时的水纹,说不尽的袅娜风流。

    “周公吐哺。”

    “嫦娥舞月。”

    随着小二高声报上菜名,立即有人叫着自己也要这两份菜。

    店主笑得整个脸发着光:“本店新聘大厨,一日只为一个顾客做菜,今日名额已完,各位明日请早!”

    云歌笑嘻嘻地坐到孟珏对面,孟珏给她倒了杯茶,“恭喜!”

    “怎么样?”

    云歌眼巴巴地盯着孟珏,孟珏先吃了一口剜空冬瓜内盛着的丸子,又夹了一筷子鳝鱼,细细咀嚼了半晌,“嗯,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也是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

    云歌身后立即传来一阵笑声,想是许平君听到孟珏说“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深有同感,不禁失声而笑。

    云歌侧头看许平君,许平君一扬眉,目中含了几分挑衅,云歌却是朝她淡淡一笑,回头看着孟珏筷子夹着的丸子也大笑起来。

    许平君一怔,几分讪讪,嘲笑声反倒小了,她打了一壶酒放到云歌的桌上:“听常叔说你以后也在七里香做工,今日第一次见面,算我请你的了。”

    云歌愣了一瞬,朝许平君笑:“多谢。”

    孟珏笑看着云歌和许平君二人:“今日口福不浅,既有美食,又有美酒。”

    三人正在说话,昨日被许平君揪着耳朵骂的少年,旋风一般冲进店堂,袖子带血,脸上犹有泪痕:“许姐姐,许姐姐,了不得了!我们打死了人,大哥被官府抓走了!”

    Chapter 3 计中计

    许平君脸上血色刹那全无,声音尖锐地问:“何小七,你们又打架了?究竟是谁打死了人?病已不会杀人的。”

    “一个长安城内来的李公子来和大哥斗鸡,输了后想要强买大哥的鸡,大哥的脾气,姐姐知道,如果好商好量,再宝贝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碰到意气相投的人,不要说买,就是白送,大哥也愿意,可那个李公子实在欺负人,大哥的脾气上来,不管他出什么价钱都不肯卖,那个公子羞恼成怒后命家丁殴打大哥,我们一看大哥被人打,那还能行?立即召集了一帮兄弟打回去,后来惊动了官府,大哥不肯牵累我们,一个人把过失都兜揽了过去,官府就把……把大哥抓起来了。”

    “你们……你们……”许平君气得揪住了何小七的耳朵,“民不与官斗,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有没有伤着人?”

    “大哥刚开始一直不许我们动手,可后来斗鸡场内一片混乱,人人都打红了眼睛,对方的一个家丁被打死了,那个公子也被大哥砸断了腿……啊!”何小七捂着耳朵,一声惨嚎,许平君已经丢下他,冲出了店堂。

    云歌听到店主常叔叹气,装作不在意地随口问:“常叔,这位姐姐和那个大哥都是什么人?”

    常叔又是重叹了口气,“你日后在店里工作,会和许丫头熟悉起来,那个刘病已更是少陵原的‘名人’,你也不可不知。许丫头是刀子嘴,豆腐心,人能干,一个女孩子比人家的儿子都强。刘病已,你却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最好一辈子能不说话。传闻他家里人已经全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却尽给祖宗抹黑。明明会读书识字,才学听说还不错,可性格顽劣不堪,不肯学好,斗鸡走狗、打架赌博,无一不精,是长安城郊的混混头子。许丫头她爹原先还是个官,虽不大,家里也衣食无忧,后来却因为触怒王爷,受了宫刑,许丫头她娘自从守了活寡,脾气一天比一天坏……”

    “什么是……”云歌听到宫刑,刚想问那是什么刑法,再听到后面一句守活寡,心里约摸明白了几分,立即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常叔,你继续说。”

    “许老头现在整日都喝得醉醺醺,只要有酒,什么事情都不管,和刘病已倒是很谈得来,也不知道他们都谈些什么。许丫头她娘却是恨极了刘病已,可碰上刘病已这样的泼皮,她是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不搭理他。许丫头和刘病已自小认识,对他却是极好,一如对亲兄长。唉!许丫头的日子因为这个刘病已就没有太平过。刘病已这次只怕难逃死罪,他是头断不过一个碗口疤,可怜许丫头了!”常叔唠叨完闲话,赶着去招呼客人。

    云歌默默沉思,难怪觉得陵哥哥性格大变,原来是遭逢剧变,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亲人竟都死了。

    “打死了人非要偿命吗?”

    “律法上是这么说,但是官字两个口……看打死的是谁,和是谁打死了人。”孟珏唇边抿了一丝笑,低垂的眼睛内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云歌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一般的百姓或者一般的官员如果触怒了王侯,下场是什么?许平君的父亲只因为犯了小错就受了宫刑。同样是汉武帝在位时,汉朝的一品大臣,关内侯李敢被骠骑将军霍去病射杀,若换成别人,肯定要祸及满门,可因为杀人的人是汉武帝的宠臣霍去病,当时又正是卫氏家族权傲天下时,堂堂一个侯爷的死,对天下的交待不过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被鹿撞死了’。”

    想到刘病已现在的落魄,再想到何小七所说的长安城内来的贵公子,云歌再吃不下东西,只思量着应该先去打听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孟珏说。“我已经吃饱了,你若有事就去忙吧!不用陪我,我一个人可以去逛街玩。”

    “好!晚上见,对了,昨日住的地方你可喜欢?”

    云歌点点头。

    “我也挺喜欢,打算长租下来,做个临时落脚的地方。打个商量,你先不要另找地方住了,每日给我做一顿晚饭,算做屋钱。我在这里呆不长,等生意谈好,就要离开,借着个人情,赶紧享几天口福。”

    云歌想着这样倒是大家都得利,她即使要找房子,也不是立即就能找到,遂颔首答应。

    云歌在长安城内转悠了一下午,却因为人生地不熟,这场人命案又似乎牵扯的人很不一般,被问到的人经常前一瞬还谈兴盎然,后一瞬却立即脸色大变,摇着手,只是让云歌走,竟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打听到。

    云歌无奈下只好去寻许平君,看看她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黄土混着麦草砌成的院墙,不少地方已经裂开,门扉也已经破裂,隔着缝隙就能隐约看到院内的人影。

    云歌听到院内激烈的吵架声,犹豫着该不该敲门,不知道敲门后该如何问,又该如何解释。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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