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一首《凉凉》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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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能杀巨头乃至霸主的险地,却让一个三阶小炼士安然无恙,并且不是全副武装的情况下,实在太诡异了。

    曹尼玛百思不得其解,心里发慌,毛骨悚然,不知道被什么怪物所眷顾。

    不过换个方向思考,又让他小小的惊喜了一下,貌似这不是什么坏事,托这份“诡异”的福,自己至少没去地下和夏超然那老王八团聚。

    当即,曹尼玛脸上渐渐恢复平静,不管是什么在作怪,先去血王传承处看看再说,说不定长得帅能摆平一切。

    只见血光构建的拱桥,长达百十里,坚实如仙金,有惊世骇俗的杀机释放,但却对曹尼玛相当温和,没有镇杀他。

    曹尼玛拖着伤体,慢吞吞的挪步,花了老半天才走到对面,下桥时整个人惊呆了,两眼发直。

    一个满面长髯,脏不拉稀的男子在血泊中搓澡擦身,用曹尼玛的血魔刃在刮汗碱,然后剃须,邋遢的难以形容。

    然而当此人清洗完毕,脸上的连毛胡子刮干净后,奇迹发生了,他像变戏法般成了英姿飒爽,美如冠玉的小鲜肉,帅到惊为天人。

    不过对曹尼玛来说,还是太辣眼睛,因为是头一回看男人洗澡,而且在血水中进行,这清洁搞的太血腥。

    “前辈……”曹尼玛意欲开口,疑问一大堆,但刚吱声就被打断了了。

    “别说话,偷窥别人沐浴本就不礼貌,怎么可以忍心打扰呢,就不能做个彻底一点的偷窥者,让对方沉浸于不知情的情况下尽情的洗完?”小鲜肉如此回应,令曹尼玛当场趔趄。

    mmp,他可没兴趣欣赏同性之人沐浴,还要默不作声的从头到尾看完?真是日了哈士奇了!

    “咳咳,别害怕,我不会报官的,你看都看了还害什么羞,何不将偷窥进行到底,做人要有毅力,贵在坚持,其实不管偷看还是被偷看都是一种修行,得持之以恒,不可半途而废。”小鲜肉又道。

    听完这一段,曹尼玛石化,心中仿佛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莫非搞基之道也是三千大道之一?嗯,应该是这样!

    且观小鲜肉的状态,犹如当初的炎绮,很可能是一道执念,并非实体。

    是血王吗?以凶狠名震天下的至强者竟如此滑稽?曹尼玛眼睛骤然眯起,无法淡定。

    然而……

    “别胡思乱想,集中精神,虚心学习,好好观摩强者是怎么泡澡的,绝对和你们小炼士天壤之别,每个细微的动作犹如路数精良的神技,值得尔等一生去膜拜!”小鲜肉的声音再度响起,连揣测之心都不让起。

    他带有苦口婆心的味道,好似在教曹尼玛不传之法,独门绝学。

    结果下一秒,画面崩坏,只见小鲜肉动作一改,像华尔兹般翻了个身,然后“砰”的一声地趴在血泊中蛙泳,化身人形的蛤蟆,惟妙惟肖,并且还大吼了一声,喊出招式名:“飞龙在天!”

    什么飞龙在天,蛤蟆打滚还差不多……

    这是何等的卧槽!曹尼玛整个脑袋都晕了,已经可以确定这厮不可能是血王。

    而这时,他眼里余光瞟过一物,当场惊讶,不久前那根疑似刻有血王传承的石柱上,所有铭文通通不见了,充满了古怪。

    “怎么回事?”曹尼玛深深皱眉,纵然长着阴阳眼也看不出端倪,难道自己与此桩造化无缘?难道长得帅并没什么卵用?

    但还没等他多想,小鲜肉那里又自言自语了,将不该轻易说的东西说漏了嘴。

    “唔,舒服,血王当年不惜和劲敌同归于尽也要留下的精血,只因欠挚爱之人一个承诺,以此补偿她的后人,可惜此血搁置此地实在太久了,我不忍浪费啊,索性当河水用,洗洗帅体得了!”小鲜肉忽然语气变化,感慨连连。

    这令曹尼玛一个机灵,毫不犹豫脱掉战靴,纵身跳入血泊之中。

    扑通!

    曹尼玛入“水”,说什么也不能光看着别人糟蹋好东西,不能置身事外。

    但是他浸泡其中后,体验到的不是舒服,而是千刀万剐般的剧痛,和当初洗礼火王精时大同小异,与小鲜肉形成鲜明对比。

    “啊……”

    曹尼玛忍不住嘶吼,煎熬的同时伤体却在一步步复元,并且有磅礴的能量钻进体内,化为法力。

    咔!

    他的体内传出怪响,似一层窗户纸捅破,而后修为暴涨,直达三阶绝颠,血王精血的药效比火王精血更甚!

    不过三阶和四阶是个分水岭,到了三阶巅峰后,再好的大药都无用了,曹尼玛遇到到了修行路上的首个瓶颈,没能更上一层楼成为高阶炼士。

    四阶上士可成灵铁之躯,没那么简单,重点是那个“灵”字,不是单靠外物强化体魄能跻身进去的,需要感悟大道,身心结合!

    故此,曹尼玛只能罢休,明白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没有急于求成。

    可当自己定睛一看周围,却发现震撼人心的画面,昔日炎府地宫那一幕再次上演了,整片血泊迅速被吸干!

    他的体如无底深渊,修为止步了却并不停止吸收,使得小鲜肉那里目瞪口呆。

    一柱香的时间后,小鲜肉从蛙泳变成了俯卧撑,在干涸的沙地上发泄,以消耗体力的方式撒气,鼻子都是歪的,心中被“暴殄天物”四个字填满。

    “小子,你真是血王红颜知己杀茜的后人吗?她以杀气温养的血魔刃这件信物怎会在你手上?”小鲜肉有些头大。

    根据他的认知,杀家的血统绝没有这般强大,哪里需要一湖泊的王血洗礼,尽管此血是稀释过的。

    基于血王当初也是为低阶炼士考虑,这种洗髓伐骨的东西都是給小辈打基础的,修为高到一定程度后就没那么有效了。

    杀茜的后人?曹尼玛内心咯噔一下,这特么原来是属于杀玲珑的造化,真乃阴差阳错,上天开玩笑。

    但他脸上看不出丝毫异样,不为所动的道:“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此兵是祖上传下来的,而且上封存在秘境中,是我自己去取的。”

    曹尼玛脸不红心不跳,击毙杀玲珑时用过窥忆术,大致看过对方的些许记忆碎片。

    “这样啊,倒是很像杀茜的行事作风,宁愿将此物雪藏也不给后人,看来她始终不肯原谅血王啊,不想要什么补偿……”小鲜肉喟叹。

    继而,他告诉了曹尼玛一段不为人知的秘闻,是关于血王一生的恩怨情仇,起起落落。

    人族血王出生于灵界最乱的几个时代之一,当时有不弱于灵界的天外势力来犯,天地处于一片黑暗当中。

    那是个天下动荡,苍生浩劫,血雨腥风的年代,但也是乱世出英雄的年代。

    而年轻的血王就是在血与乱中崭露头角,技压群雄,一步步踏着对手和敌人的尸骨走上顶端。

    血王一生有情,也有爱,但为了芸芸众生和灵界万族的大义,不惜变成天下人眼中铁石心肠,冷血无情的恶魔。

    年轻时的血王与杀茜本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两人情投意合,郎才女貌。

    后来天意弄人,天外敌族大举进攻,血王只能不顾儿女情长,披铠甲,提战剑,勇赴疆场。

    自那以后,血王的一生都在战斗与厮杀中度过,弃挚爱,斩骨肉亲情,断兄弟义气,不择手段只为使自己变强,造下太多杀孽。

    最终他以世人无法理解的方式超脱成王,并一己之力扭转乾坤,平定八荒。

    但这位在乱世力挽狂澜,拯救苍生于水火,有着莫大功绩的炼王晚年下场并不好,因旧怨而被万族清算,不得以远走生命禁区。

    最后更是被人出卖,在黑漠遭遇年轻的天外至强者伏杀,血染石林,临死前却仍为灵界着想,拉上那位异族至强者玉石俱焚。

    血王的一生不可谓不悲,不理解他的人只会说死有余辜,包括血王曾经的红颜亦是如此。

    然而血王不曾忘却自己的亏欠,临死之际心存愧疚,觉得负了杀茜,便留下遗泽,有朝一日成全杀茜的后人。

    而所谓的遗泽,血泊只是其一,更有价值的是血王传承――血魔经。

    此经并非血家主法,而是血王改良自创!

    听完故事后,曹尼玛还好,喜怒不形于色,却看到小鲜肉这厮自己被感染了,在那里泣不成声,仿若地球上看虐心韩剧的天朝妹子,哭的稀里哗啦,涕泗横流。

    对此,曹尼玛无奈的摇头,觉得没必要如此,他是是明白人,时势造英雄,像血王这样的危险人物只适合战乱年代,到了和平时期就是各族的心头刺。

    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天下定,谋臣亡。

    此乃自古不变的残酷现实!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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