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愿的陷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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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高俊,这身衣服像是真货,绝对不是哪家仿制的汉服。”何志也和高俊是在论坛厮混的时候相识的,这些东西的眼力自然不会有差距。“咱们上一刻还在北京的铜锣鼓巷,一眨眼怎么就到了这个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就算这可能,咱们俩头上突然束发,这可不是假的。所以说,只有一种可能……”

    高俊点点头,两个人又陷入了可怕的沉默。

    突然,山坡那边响起了节奏分明的马蹄声,有人!

    高俊错愕地回身,只看到一道巨大的黑影,然后后脑就感到重重一击,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我死了吗?”高俊的意识渐渐恢复了。

    永远别去尝试被打一闷棍的感觉,高俊的感觉相当不受用,浑身的关节都痛,耳朵边上有些潮湿,听不太清楚声音,嘴里又干又苦,还有点恶心,脊柱好像也快断了,最重要的是:被绑的紧紧的,蜷在一匹瘦马一侧的布褡裢里。这是用粗布在马的两侧各挂了一个大布兜,在里面自然十分不舒服。

    “果然不对劲!”高俊挣扎着想探起头来,可惜在软软的布兜里是白费力气,乱踢乱踹引得马儿不安的嘶鸣起来。

    “老实点!”一名穿着脏兮兮的白色短袍的骑手从前面兜马转回来,大声呵斥高俊,但是高俊首先注意到的是骑手的打扮:与自己类似,但是整洁很多的白袍、戴着草原式的夏季凉帽、帽子后面还留着细细的两条辫子!这人的脸发黑红色,留着短髭须,看上去十分粗犷。此刻他似乎叫骂着什么,但高俊感觉自己的耳朵有些听不见了,依旧在扭动着,骑手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更加强有力的信息传递工具:马鞭,劈头盖脸的打来,高俊额头上挨了火辣辣的几下之后就乖乖的放弃了挣扎。

    “小子,临阵脱逃可是死罪,大金军法间不容情!”骑手明显对自己的措辞很满意,还把刚刚发明的“间不容情”重复了两遍。他从腰间摸出了个酒囊灌了一口,抹了把嘴,调转马头跑回了前面,高俊不敢再挣扎,开始默默思考自己的处境。

    “白色长袍!草原帽!两条辫子!大金!”高俊努力的让还在宕机的大脑恢复工作状态,眉头越皱越深,如果把那些凹凸的皱纹连起来,就是两个字:女真!

    女真族的祖先是东北四大民系之一的肃慎人,是生活在长白山、松花江一带的渔猎民族。周代曾向武王进贡,魏曰勿吉,唐曰靺羯(一般而言,史书记载为靺鞨,但近来有一种观点,认为“鞨”是“羯”的误写,肃慎、勿吉、靺羯、女真是对同一个名字的不同翻译),唐代认为靺羯分为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七个部族,粟末部在高句丽国灭亡之后南下,与残余的夫余人、高句丽人形成了新的渤海族,建立“车书本一家”的海东盛国渤海国。而黑水部在唐玄宗时期受封黑水大都督,逐步统一各部,这也是黑龙江省各地纳入中国怀抱的开始。

    到五代,黑水靺羯则改名女真,先后被渤海国、辽朝统治。1115年,女真来流水完颜部首领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建立金朝。他的弟弟完颜吴乞买派兵南下攻宋,造就了千古奇辱“靖康之耻”,金朝延续了119年,1234年被蒙古蒙古灭亡。

    金代女真的发型特点就是头后结多条辫子,也没有“金钱鼠尾”的讲究。而且女真人色尚白,喜欢白衣,这点也可以对上号!这个人不是鲜卑人,不是契丹人,也不是后金建州人,是金代的女真人!

    那么,我穿越到了金朝?

    高俊突然有点兴奋:那岂不是可以见到岳飞岳元帅了?还有韩世忠、刘琦,不过得先想办法到南宋去再说,刚才看到的景色明显是在北方……

    脑子迷迷糊糊想不清楚,高俊很快又陷入了睡眠与昏迷的混合态。

    刚刚睡了一刻,突然一吃痛,那名骑手粗暴的解开布兜,高俊直接被拍在地上,肺里的空气一瞬间都挤了出去,马的另一侧也摔下来一个倒霉蛋,居然是何志也!

    “一开始还以为是‘穿山虎’白六的手下,没想到是两个逃兵。”这是一片小溪边上的草地,骑手牵了两匹马去饮水,随后自己坐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掏出块饼子啃着。他掏出两张文书仔细端详。“我看看你们是哪个谋克的?嗯,是押剌谋克的。”

    他带着点奚落的语气问道。“你们谋克现在走到哪里了?”

    所谓谋克,是金军的编制,金太祖以三百户人口为一个谋克,战争时每户出一兵,由谋克的长官“谋克勃极烈”率领,但是事实上并不满员,往往只有一百人左右,但是眼下高俊想不了那么多,直接反问一句“现在是哪年?”

    “你找抽是不是?”骑手大怒,抓起鞭子狠狠一甩,高俊忍不住发出了杀猪的叫声。

    “你告诉我们现在是什么时间就好。”何志也吓了一跳,也低声说了一句。

    有那么一瞬间,骑手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他疑惑地看着何志也,好像还没弄明白何志也的意思,但随后这种疑惑化为了无穷的暴怒,狠狠的一脚踢得何志也的肚子上,可怜的年轻人只是轻轻地呜咽一声就晕了过去。

    “老子是中都路西南巡检使麾下的骑士温迪罕僧虔,正儿八经的赳赳武夫国之干庭,两个贼丘八,轮得着你们问老子问题?”骑手留着的短须此刻炸了个七零八翘,看着何志也晕了过去还不解气,回头又对着高俊的腿踹了两脚,抡起鞭子一通乱抽。

    刹那间高俊觉得自己的腿大概是断了,但是当他听到“中都路西南巡检使”的时候一下子浑身发颤。

    中都,指的是金朝的首都,今天的北京市。金朝原本都城是会宁府,即哈尔滨市阿城区,1153年海陵王才迁都燕京,将这里定为中都。

    而岳飞死于1142年,换句话说,现在岳飞肯定已经不在了!

    “可恨!”高俊心里有点悲伤,岳、韩已经去世的南宋就如一潭死水,他可没有为赵九卖命的心思。

    终于,僧虔慢慢的消气儿了,他又坐回石头旁边,轻轻地抖抖手腕,看样子这十几鞭子也让他累的不轻。

    “你们两个别装死,要是五十年前啊,逃兵早该就地敲脑处死了。算你们运气好,道家(金代人对皇帝的称呼)下了敕令,要各处收拢军马,一并差发前线,我也不难为你们,将你们送到妫川县,自然会被送回原来的队伍,不过……”温迪罕僧虔嘿嘿一笑。

    “不过少不了一个脱逃重罪,那就是砍头祭旗!”

    “我们是逃兵?”高俊不禁错愕。

    “那你是什么?”僧虔扬了扬手里的两张文书,高俊意识到那可能是自己的,准确的说,是自己穿越的这副躯壳的身份证明。“你小子是山东路移马河猛安押剌谋克的阿里喜高俊,那个晕过去的是西北路招讨司临时募来的书手何志也,没错吧?你个钻你娘‘哔——’的火泼贼,挨千刀的狗杀才,你跑到这来不是逃跑,难不成是给你爹上坟吗?别装死,说话!”

    高俊听到第一句话就懵了,难不成自己穿越的这具躯体也叫高俊?正在胡思乱想间,僧虔的鞭子又抽过来了。

    “我……我可以回去!”挨了两下之后,高俊也只能以退为进,赶紧叫了起来!

    “必须回去!”僧虔大马金刀的坐回石头上,依旧捏紧着鞭子。“你二人老实回话,不欺瞒我,我把你二人交到县里,做担保说你二人迷了路,你们自去寻找队伍便好。现在北方打仗的各路人马都在往界壕那边涌,一时混乱跟错了队伍也是正常的事,眼下边事紧,指挥还有心情管几个走错路的小兵?这样一来,你们痛快,我也省了许多时间。你们去打黑鞑,我还要去追‘穿山虎’白六去。”

    “什么黑鞑?”高俊心中一沉,连忙问道。

    “铁木真!”僧虔灌了口水,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个逃兵猛然扭曲的脸庞。

    所谓黑鞑,指的是草原上的东胡室韦系游牧部落,金朝初年,人们根据草原各部落的大致情形,将其分为黑鞑和白鞑。所谓黑鞑指的是从东胡系统中分出来的,说蒙古语的草原各部,包括塔塔尔部、蔑儿乞部、札答兰部等。与之相对应的白鞑则是回鹘汗国灭亡之后依旧留在草原上的突厥部落和回鹘部落,包括克烈部、乃蛮部和汪古部。

    黑鞑当中最为有名的部落,就是蒙兀部,蒙兀部当中最有名的氏族,是孛儿只斤!

    孛儿只斤氏族最出名的人物,就是铁木真!

    “铁木真,铁木真……”高俊一遍遍的念着,开始忍不住发抖。

    明白了!高俊心里在哀叹,全明白了!我穿越到了覆灭前的女真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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