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衣冠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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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往常,李子山从他爹那偷偷带来九花丸,又悄悄离开飞来峰,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生怕撞见了闲人会在他爹背后闲言闲语,今个是头一回在揽月亭与白云磨嘴皮子磨了这般久,半坛子女儿红下肚,这位髻霞山上的纨绔公子双颊绯红,忽然想起了今日要替他爹去照看丹炉的活,便又踉踉跄跄地起身离去,醉态嶙峋。

    白云没有去扶张子山,双腿生根始终席地而坐,只是望着张子山的身影渐渐远去,半坛子女儿红他与张子山各饮一半,烈酒虽烈,却入喉不入心,远远未到两人分饮半坛子便栽头大睡的境地,白云自然是明白,酒不醉人自醉,有些酒只能自己去醒。

    白云晃了晃还剩半坛子的女儿红,有些意犹未尽,可约莫是觉得好酒得慢慢去品,这般牛嚼牡丹囫囵吞枣是焚琴煮鹤的行径,况且这些陈年佳酿皆是李峰珍藏多年的至宝,饮去一坛便少一坛,于是重新给它盖上红布盖头,好等下回雅兴盎然时再细细品酌。

    揽月亭上的风总是变幻莫测,这回又刮起一阵妖风,白云霎时睁不开眼,搭在勾阑边的裹剑白布随风飘远,落入远处的林间,待妖风平歇后,白云抱上余剩半坛子的女儿红,提剑走出揽月亭,寻找那条吹得无影无踪的白布。

    前些天漫山遍野的积雪于一夜消融后,随之而来的春风仿佛给整座髻霞山染上了青墨,白云用神荼拨开如春笋骤发的花花草草,却始终不见那块白布的踪迹。

    微风拂弯了许多花草,白云探头扫荡,终于瞧见了那抹白色,白布挂落在三十来步之外的一株幼苗上。

    白云走近以后,发现了一座为零零碎碎石子堆砌的孤坟,坟前是一座立于荒山草木之间的石碑。

    白云捞起挂落在坟前幼苗上的白布,又蹲下了身子,很是好奇这座孤坟到底是何人之坟,又何故要葬于此处。

    “髻霞剑神衣冠冢。”白云一字一句地念起了石碑上的碑文,无名无姓。

    原来这座无名孤坟是一座衣冠冢,石碑上有些盘根生长的藤蔓缠绕,白云伸手帮这座孤坟拨个干净。

    “髻霞剑神?”白云自言自语道,他上了髻霞山这么多年来,从未听说髻霞山出过什么剑神,反倒是吴飞侠孤身入南疆,痛失心爱之人悲愤之下一剑斩去一千八百颗蛮子头颅,一战入境天罡的事迹如雷贯耳。

    “这位叫风剑心的剑神又是谁呢?何故会葬在飞来峰上呢?”白云心底生出万顷疑云,却又无从深究,见这座衣冠冢四边荒草丛生,便放下了捧在手中的女儿红,用神荼清扫周遭的杂草。

    忙活了大半个时辰,才将孤坟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白云拍了拍手掌的灰尘,在衣冠冢石碑旁坐了下来。

    白云用

    袖口抹去额前的汗珠,低头看了眼冷冰冰的墓碑,虽然只是一座空荡荡的衣冠冢,却让他心头横生感触,这位剑神生前睥睨江湖,最后还是逃不过化作一簇风中黄沙,烟消云散的宿命。人在这座江湖大染缸浮沉,求的又是什么?白云想起那位曾骑蟾万里一剑行的男人说过的一句话,这座江湖无趣得很,活在当下及时行乐。

    “这座江湖无趣得很,活在当下及时行乐?”白云重复喃喃着这句话,他对山下那座江湖并没有太多的念念不舍,在经历过那座江湖是如何暗涌激荡后,反倒愈发觉得山上的日子弥足珍贵。

    白云平放神荼于双膝上,掏出适才那条被妖风吹走的白布,一丝不苟地将白布重新包裹于神荼剑身上。

    四野阒然,有翩翩白蝶落在坟前,白云用牙咬住白布一头,一手执神荼,一手则将白布来回缠绕在神荼剑身上,约莫是觉得这座衣冠冢孤苦伶仃,不知与荒草为伴了多少年月,白云一边裹剑一边与那座衣冠冢说起话来。

    “做那天下第一的剑神,难么?”白云明知得不到回应,还是意味深长地问道。

    “想来是不比登天摘月容易。”白云自问自答。

    白布将整个神荼身体剑身给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剑尖寸余,白云将神荼伫于衣冠冢墓碑前,目光落在那坛余剩一半的女儿红上,又低头看了眼荒废了许久的衣冠冢,当即捧起那坛女儿红,大大方方地掀开红布盖头。

    白云虽不知这座衣冠冢的主人是何人,但既然有人为他在髻霞山上立衣冠冢,让他死后能魂归故里,而墓碑上又清清楚楚写着髻霞剑神四字,想必这位剑神生前也是髻霞山举足轻重的人物,错不了。

    “前辈,也不知你好不好这口。”白云捧住酒坛的手微微倾斜,琥珀色的酒液在墓碑前洒了一圈,酒香弥满山林。

    先前还在心疼暴殄天物的白云,这回却大大方方给那座素不相识的衣冠冢敬酒:“前辈,我前阵子往山下走了一趟,有位与你一样是洪荒剑神的中年男人,江湖上都叫他窦仙儿,他满嘴邪门歪道,说不喝酒会死人的,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哪里有人只练剑不喝酒,那回听着觉得他是老不正经,可如今想来却是金玉良言,哪里有挥毫不碾墨的道理不是?”

    白云哈哈一笑,给衣冠冢敬过了酒又抿上了一口,将一只早上带出来的窝窝头置于坟头,又洒了一圈女儿红:“前辈,好吃好喝。”

    这座孤零零的衣冠冢像极了孤零零的白云,他又想起了那只活蹦乱跳无法无天的棕毛小熊,举起酒坛大口灌下,直至酒尽坛空。

    酒意直涌上头,白云迷迷糊糊地在衣冠冢旁睡去。

    清风拂面,当白云再次浑浑沌

    沌地睁开眼时,隐约看见有一抹轮廓模糊的棕色坐在身旁,揉了揉眼睛,酒气消了不少,待看清了那抹棕色后喜极而泣,又往脸上狠狠拍了两巴掌,痛感如火烧,才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整个人顿时跳了起来:“小怪!”

    那抹棕色一股脑地扑进白云怀中,白云猝不及防地坐在了地上。

    一人一熊久别重逢,白云却是热泪盈眶,他一把将小怪推开,佯怒道:“你跑哪去了?难道山下当真让你这般念念不忘?”

    小怪悻悻耷拉着脑袋,低声呜咽,白云的目光落在小怪结茧生疤的后背,心头如若针扎,语气缓和了些许说道:“伤好些了?”

    小怪通晓人性,点了点脑袋,眉心那点朱红印记显然要比从前鲜艳了许多。

    见小怪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白云不忍心再诸多责备,站起身子拔出栽进衣冠冢前的裹布神荼,用温和的语气说道:“走吧,回家,吃红烧肉去。”

    飞来峰终于又变回那个飞来峰,一人一熊的影子在微波荡漾的林荫穿过,起于萍水相逢又归于平平淡淡。

    木胜在代劳了飞来峰首席厨子好长一阵子后,真正的主人终于回来接手炉灶,飞来峰上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重前,每当炉灶升起淡淡青烟,总有一狼一猫一熊守在厨房窗前,在大块剁耳后又纷纷作鸟散,一副其乐融融悠然安逸的场景,比起山下要踏实百倍千倍。

    先前在火卵潭摸回囤积的火卵石,在白云下山这段日子里已被烧得七七八八,按理说入了入弦境以后白云不必再去火卵潭摸石头,可他瞧见厨房的火卵石所剩不多,便背起了那只陪他走过了七个春秋年头的老旧竹箩筐,领着小怪去往后山的紫竹林。

    席过漫山遍野的舒爽清风拂过少年的脸颊,双鬓飞扬意气风发,这只老旧的箩筐还是这般硌人,白云只好微微板直身子调整行走姿势,这只老旧箩筐修修补补了不下十回,可白云愣是舍不得换上一个新的,物虽无神,人有情义,对他而言飞来峰的一草一木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是陪他趟风历雨的旧物。

    紫竹林因前阵子的大雪,满林的紫竹压垮了不少,春回大地又冒出了满山紫笋,亦不失为一幅叹为观止的旷世奇景,与窦长安在万象山脚种下的满山山楂林有异曲同工之妙。

    白云没有过于沉迷眼前的风光,每年的冬末春至紫竹林都是这等景象,早已是见惯不怪,出门时白云特地在厨房抓了一把杏仁,这回通通倒到小怪的掌间,让它老老实实地守在火卵池边,自从在山下归来后小怪比起从前安分了许多,这回捧着大把杏仁挨着一株紫竹,其乐无穷。

    白云解去上衣,露出由数个春秋锤炼而成的古铜身板,一头扎进火卵

    潭,来来回回摸满了一箩筐才上岸歇息。

    望着满箩筐的火卵石,白云估摸着够烧上好一阵子了,待烧完以后再接着摸便是。

    白云的视线在紫竹林神游,瞧见憨态可掬在一旁啃杏仁核的小怪,由心一笑,忽然念叨起了那个曾教他剑术的酒鬼老头,嘀咕道:“好些日子不见任前辈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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