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往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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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易臻出国快半个月了,原本说好的两三天,现在都已经好几个两三天了。

    林梓给易臻打了好几个电话,他都没有接,本来林梓恨不得立刻买机票飞过去看他的,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就给自己打电话说,他要在那边还要多呆半个月,需要处理一些事情,林梓虽然嘴上说你忙你的,但这心里还是忍不住抱怨,说好的两天怎么就一去不回了呢?

    难道是要逃离自己?

    还是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各种想法在林梓的脑子里辗转之后,林梓终于忍不住给明仔打电话了。

    明仔是跟着易臻一块去的,易臻要是有什么反常,他一定是会知道的。

    虽然林梓也感觉到之前明仔不怎么喜欢自己,林梓试着想了好几个理由,也许是他觉得因为自己的存在让易臻的事业受到了重创吧。

    这么一想,林梓都有些讨厌自己了。

    毕竟自己老板因为一个女人事业没了,接着倒霉的应该就是自己了吧。

    所以,林梓非常理解明仔的想法。

    不过,自从易臻开始一个劲儿地拼事业后,明仔对林梓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

    好像是冰释前嫌了一样。

    眼下,在这种异国他乡,林梓只能拜托明仔帮自己多多看着点易臻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易臻这张脸还是很招女人喜欢的。

    自从刘桐和月月在一起之后,林梓和慕宇航来往就多了,也就逐渐熟悉了起来。

    因为刘桐是慕宇航的死党,慕宇航交友甚广,大有一副知交遍天下的气势,不过,林梓也是理解的,像慕宇航这样长得好,脾气又好,为人又仗义的人,朋友自然是多的。

    再加上他向来喜欢呼朋唤友地搞几个聚会,而林梓则是属于前去蹭饭的类型。

    每次慕宇航拉着朋友组局吃饭的时候,刘桐必定会到场,而身为刘桐的女朋友,月月,自然是不会缺席。

    这样,也就必定会捎上林梓了。

    虽然林梓不觉得什么,但月月和刘桐一直觉得林梓是他们的媒人,对她一直心存感激。

    这么一来而去,饭吃来吃去,林梓就和慕宇航成了哥们。

    熟了之后林梓发现,自己之前被慕宇航这张人畜无害的小脸蛋给骗了。

    慕宇航这人还真是非常地表里不一,脸上正太,心里变态,说变态可能有些夸张了,但是腹黑一定是称得上的。

    刘桐对慕宇航的总结非常到位,“这小子就是那种把女生的心意踩到脚下,抬起头还要一脸无辜地看着对方笑。”

    后来,林梓和慕宇航的关系很铁,一来林梓是感谢慕宇航每天给自己送饭,林梓觉得慕宇航是个说话算话,重情重义的人,而慕宇航也是感激林梓没有因为鼻子骨折找自己算账,仅仅只是让自己打饭,认定林梓是个不墨迹不腻歪直爽的女生。

    就这样,两人在互相欣赏中,关系逐渐蒸蒸日上。

    在外人看来,林梓就是慕宇航的正牌女友,天天“慕嫂”“慕嫂”地叫,不管自己怎么否认都没有用,甚至连许慎这个明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人,也跟着别人一起瞎起哄,还改口叫慕宇航“姐夫”,每次他这么一叫,免不了被林梓恶狠狠地瞪回去。

    不过,慕宇航这家伙也不否认,就任凭人家开玩笑。

    林梓一度觉得,慕宇航是利用自己在做挡箭牌,毕竟他是会把人的心踩成碎玻璃渣的人,这样一来,他也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

    果然,这家伙就是腹黑。

    这天是月月的生日,刘桐为了给月月庆祝生日,特意包下了KTV的大包厢给月月庆生,还请了很多人,有女方的朋友,也有南方的朋友。

    林梓觉得自己好像提前进到了他俩的结婚现场。

    因为,刘桐拜托自己和慕宇航站在包厢门口迎接来宾。

    也不知道自己天生是不是就是迎宾小姐的命,竟然又会被使唤去迎宾了。

    林梓和慕宇航就像善男信女一样,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口。

    林梓一抬头的时候,竟然看到了陈辉。

    林梓这才想起来,陈辉也是计算机系的,但她从来没有想过陈辉竟然和慕宇航认识。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和陈辉撞见的次数愈发的多了,更关键是,每次见面,自己身边都是不一样的男伴。

    估计在陈辉心里,自己已然变成了一个水性扬花,朝三暮四的女人了。

    陈辉看到了自己,不由得怔了一下,慕宇航轻轻拍了拍陈辉的肩,开玩笑地说道:“想不到陈大公子居然这么给刘桐面子,那下回我女朋友生日请你,你来不来?”

    陈辉下意识地瞥了一眼林梓,随后笑了笑,“自然是来的。”

    林梓胸口突然有些发闷,看刚才陈辉的眼神,她知道,陈辉是误会了,上次见面的时候,她就对他说自己有男朋友了,眼下,估计他一定是彻底地误会慕宇航就是自己的男朋友了。

    陈辉和慕宇航说了几句话之后,就进到包厢里头了。

    看招呼地差不多了,慕宇航和林梓也缓缓走进了包厢。

    今天来的朋友特别的多,包厢里很是热闹。

    月月正拿着话筒在唱《江南》:“风到这里就是粘……粘住过客的思念……雨到了这里缠成线……缠着我们留恋人世间……”

    歌词很美,旋律也很动听。

    恍然间,林梓想起来,陈辉那个时候很喜欢林俊杰,他唱林俊杰的歌也是一绝,那个时候,他最喜欢在自己耳边唱《一千年以后》,每次林俊杰出新歌的时候,他就在自己耳边唱,后来,分手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唱过。

    刘桐给月月定了个特别大的蛋糕,查完蜡烛之后,就让月月上前许愿,刘桐把包厢里的灯全都关了,只有蜡烛的萤火闪耀,烛火通明映着月月的脸,双颊通红,显得很是可爱和优美,难怪人们总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

    月月双手合十,嘴里呢喃着许愿,然后她和刘桐一起吹灭了蜡烛。

    灯打开后,众人开始起哄,刘桐有些害羞,却在眼下的情况下,也借着兴起,一把抱起了月月,在她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周围的朋友都在鼓掌尖叫。

    刘桐握着月月的手切着蛋糕,他还特意把切下来,带着月字的第一块蛋糕留给了月月,说什么都要让月月先把这块蛋糕吃下去。

    月月吃着从刘桐手里递过来的蛋糕,突然眼里露出了惊喜而又感动的目光,“你不怕噎到我吗?”

    月月一边锤着刘桐的背,一边娇嗔。

    她手里捏着沾着奶油的指环,虽然没有颜色,也不昂贵,但是在此刻,却散发了夺目的光辉。

    刘桐见状,立刻从月月手中拿下那枚指环,单膝下跪,把指环套进月月的中指:“毕业后,我一定要娶你为妻!”

    所有人开始欢呼起哄,还有人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个拉花炮,一拉,五颜六色的彩带便从头顶上散落下来,各种颜色的碎屑像是五颜六色的花朵,夹杂着闪闪发光的金色碎箔,在这样喜气洋洋的时刻,仿佛所有的花都一一绽放。

    在纷杂中,林梓看着陈辉抬头微笑的侧脸,突然想起了之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的往事。

    陈辉大概是不记得了。

    虽然陈辉不相信,但是曾经林梓也是真心地喜欢过陈辉的。

    少女情怀总是诗,女孩子外表再怎么表现的不在乎,心底归根结底还是在乎喜欢的。

    还记得当年高中的时候,方晓已经出国了,那个时候,林梓每天闷闷不乐的,陈辉就每天地陪伴在自己身边,那个时候,两人虽然没有表达彼此的心意,却也在暗戳戳地搞暧昧。

    现在想来,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暧昧的时候,一旦说破了,那种美好的感觉,就再也回不去了。

    她还记得那天,她坐在操场的台阶上,低着头,方晓刚走,自己又因为赌气从家里跑了出来,连早饭也没有吃。

    陈辉从后头悄悄地走出来,拿出一个三明治,递到林梓面前。

    林梓在咬到硬硬的东西的时候,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硌到自己的牙齿了。

    拿出来一看,发现是个小小的拉环。

    原来,陈辉提前将拉环藏到了三明治里面。

    他却一本正经地拿着拉环单膝下跪在林梓面前:“毕业后就嫁给我吧。”

    非常狗血老土的情节,可是在当时的林梓心里,却觉得很幸福,心里很是甜蜜,却还要别过头,说:“我还小呢,还要上大学呢。”

    “那就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吧,”男孩笑了笑,“不然,我就要老了。”

    高中的时候,总觉得大学毕业是会在很久很久的时候,大学毕业就是大人,就可以结婚了。

    十几岁的少年,三年五载,就真的以为是一生一世了。

    只是,他们从未想过,会有分手的那一天。

    其实陈辉一直不知道的是,他以为他和林梓的分手是水到渠成,其实林梓也很意外,虽然老是在外追星是自己的不对,但也不至于分手啊。

    虽然那个时候表面上没有什么伤感,却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难过了好久。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承载了她一整个青春的人啊。

    不过现在,往事真的如烟了。

    从此陈郎是路人,他们真的就是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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