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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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云中歌》第37节剧情介绍

    (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原著小说)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我不想再见他了,自然是越早越好。”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Chapter 18 火焚天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仍没找到唱歌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去了。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声,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让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骥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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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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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不知道是因为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用招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小说《云中歌》第38节剧情介绍

    (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原著小说)

    于安三岁起就受教于宫廷内的老太监,为日后服侍皇子做准备,他的天赋又很高,否则刘彻也不会从几千个太监中,选中他来服侍大汉未来的皇帝。几十年下来,于安一身阴柔的功夫说冠绝天下也不为过。

    孟珏身边的名师虽多,可学艺时年龄已大,和一般人过招,他的功夫还算好,碰上于安这样的绝顶高手却是处处危险。

    六月和八月已经多处受伤,本来命在旦夕,可和他们过招的两个太监竟然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并不要六月和八月的命,只是用剑一下下在他们身上划着,不深不浅,只要见血。

    孟珏一再说“有误会”,但于安只想活捉了他,根本懒得听。

    孟珏的傲气被激出,索性再不解释,沉下心来,招招直取于安的要害,因为招式来自西域杀手代代累积的经验,虽然简单,却是即使自己死,也一定要对方陪上半条命的打法。

    于安因为想要活口,又不想自己受伤,招式开始有了顾忌。

    虽然一时间还拿孟珏无可奈何,但打败孟珏只是迟早的事情。

    其余太监都护在马车周围,笑看着那边胜利已定的打斗。

    突然风中传来阵阵辛辣刺鼻的味道,树林中腾起浓烈的烟雾。

    于安一惊,以为又有刺客攻到,不敢因小失大,立即回身去保护刘弗陵。

    历代宫廷斗争下来,宫中最不缺的就是毒药和解毒药,每个太监身上这些东西都没有少带,既是用来杀人、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来灭自己的口。

    于安并不怕对方用毒,什么天山雪莲、百年何首乌、千年人参,他都吃过,可现在竟然没有任何解毒效果。众人都是咳嗽不停,眼睛也觉得火辣辣地疼,直流泪。但若说中毒又不像,因为众人的劲力没有受丝毫影响。

    浓烟中,打斗的人出剑都有些歪斜,孟珏虽是满心诧异,却一面咳嗽着,一面不禁笑起来。

    这拿调料做武器的人,估计世间除了他的云歌再无第二个了。

    既不是毒药,自然也无药可解。若说解药,唯一的解药就是用清水漱口和冲洗眼睛。

    于安因为怕还有人袭击,所以和其他太监都一面流着眼泪咳嗽,一面紧张地护着马车,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旁观几个太监和孟珏他们打斗。

    云歌拿湿帕子遮住了口鼻,在浓烟中爬到孟珏身旁,向正和孟珏他们打斗的太监们丢了一大捧东西,一声粗叫:“五毒蚀心粉!”

    几个太监纷纷下意识地跳开,回避药粉。云歌拽着孟珏就跑,六月和八月忙跟在他们身后。

    太监们随即就发现丢在身上的东西居然是茴香子、胡椒子、八角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别的是什么,但想来“五毒蚀心粉”怎么也不会包括茴香,深感上当受骗,大怒着追了上去。

    经过云歌点燃的火堆旁,孟珏随手往里面丢了一团东西,一阵白烟腾起,扑鼻的香气替代了辛辣刺激的味道。

    孟珏回头说:“奉劝各位不要再追了,这次可绝对是‘童叟无欺,如假包换’的毒药,而且我的毒药绝非一般的毒药,即使你们有解毒圣药,武功也要大打折扣。”

    追来的太监虽然都竭力屏住呼吸,可还是脚步虚浮,速度大慢。果如孟珏所言,即使有解药,也有些劲力不继。

    云歌指了指树林里那帮刺客留下的马,孟珏三人立即去牵马,云歌却停在了原地,孟珏翻身上马后,看云歌竟然还呆呆站在那,立即策马回身,伸手想拉云歌和他同骑一匹马。

    云歌呆呆地看着孟珏,却没有伸手去握他的手。

    云歌眉如远山,眼若秋水,原本写意飞扬,此时却眉间蕴着凄楚,目中透着泪意。

    孟珏惊讶不解:“云歌?”

    六月和八月看到那些武功高强到变态的人快要追到,着急地催促:“公子!”

    “云歌?”孟珏又叫了一遍,一面策着马向云歌靠近,俯身想直接把她强拎上马。

    云歌却跳了开去,在孟珏不能相信的质问眼光中,她决绝地扭过了头,在马后臀上狠打了一下,孟珏的马冲了出去,六月和八月立即打马跟上。

    云歌起先点燃的火堆被风吹得不断有火星飞出,遇到枯叶,借着风势,林子内各处都有火燃起,马儿被火惊吓,开始疯跑,孟珏根本无法勒住马,只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回身盯着云歌,眼中全是疑问和不能相信,云歌却看都不看他一眼。

    天,墨般漆黑,地上红焰狂舞。

    风在天地间盘旋怒鸣,受惊的马在火光中奔跑闪避,发出长长的嘶鸣。

    一抹单薄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孟珏的视线中。

    云歌拉住已经被火焰吓得乱跳的马,想要翻身上马。

    一个太监眼看着人就要全跑光,气急交加,一时忘了于安说过的“留活口”,随手将手中的剑朝云歌飞掷出。

    云歌的身子在刚触到马背的刹那,一阵透心的巨疼从后背传来,她低头困惑地看着自己胸前,不明白怎么会有一截剑刃从胸前冒出,手上鲜红的濡湿又是从哪里来?

    她的眼前渐渐发黑,手从马鬃上无力地滑下,身子软软摔落在了地上。

    马儿前蹄高高提起,仰头对着天空发出悲鸣,却唤不起主人。只有火光将它定格成了漆黑天空下一道悲凉的剪影。

    林间的风呼呼吹着。

    火焰随着风势越腾越高,越烧越旺,烧得整个树林都变成了火的海洋,天地间一片血红的透亮。

    刘弗陵掀起帘子,走下了马车,静静看着前方熊熊燃烧的大火。

    大风吹得他的袍子猎猎作响,在火光的映照下,他的面寒如水,眸沉似星。

    (第一册 完)

    第二部

    Chapter 1 劫后相逢

    云歌被太监拖放到一旁。

    拖动的人动作粗鲁,触动了伤口,她痛极反清醒了几分。

    隐约听到一个人吩咐准备马匹用具,设法不露痕迹地把她押送到地牢,拿什么口供。

    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大火,她眼前的整个世界都是红灿灿的,在纷乱模糊的人影中,她看到一抹影子,疏离地站在一片火红的世界中。

    四周滚烫纷扰,他却冷淡安静。

    风吹动着他的衣袍,他的腰间……那枚玉珮……若隐若现……随着火光跳跃……飞舞而动的龙……

    因为失血,云歌的脑子早就不清楚。

    她只是下意识地挣扎着向那抹影子爬去。

    努力地伸手,想去握住那块玉珮,血迹在地上蜿蜒开去……距离那么遥远,她的力量又那么渺小。

    努力再努力,挣扎再挣扎……

    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在老天眼中不过是几寸的距离。

    太监们正在仔细检查尸身,希望可以搜查到证明刺客身份的物品,然后按照于安的命令把检查过的尸体扔到火中焚化。

    于安劝了刘弗陵几次上车先行,这里留几个太监善后就行,可刘弗陵只是望着大火出神。在通天的火焰下,于安只觉皇上看似平淡的神情下透着一股沧楚。

    他无法了解皇上此时的心思,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皇上之前要急匆匆地执意赶去长安,如今却又在这里驻足不前。以皇上的心性,如果说是被几个刺客吓唬住了,根本不可能。

    再三琢磨不透,于安也不敢再吭声,只一声不发地站在刘弗陵身后。

    大风吹起了他的袍角,云歌嘴里喃喃低叫:“陵……陵……”

    她用了所有能用的力气,以为叫得很大声,可在呼呼的风声中,只是细碎的呜咽。

    听到悉悉挲挲声,于安一低头,看到一个满是鲜血和泥土的黑影正伸着手,向他们爬来,似乎想握住皇上的袍角。他大吃一惊,立即赶了几步上前,脚上用了一点巧力,将云歌踢出去,“一群混帐东西,办事如此拖拉,还不赶紧……”

    云歌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在身子翻滚间,她终于看清了那抹影子的面容。那双眼睛……那双眼睛……

    只觉心如被利箭所穿,竟比胸口的伤口更痛。还未及明白自己的心为何这么痛,人就昏死了过去。

    刘弗陵望着大火静站了好半晌,缓缓转身。

    于安看皇上上了马车,刚想吩咐继续行路,却听到刘弗陵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掉头回温泉宫。”

    于安怔了一下,立即吩咐:“起驾回骊山。”可刚行了一段,刘弗陵又说:“掉头去长安。”于安立即吩咐掉头。

    结果才走了盏茶的工夫,刘弗陵敲了敲窗口,命停车。

    于安静静等了好久,刘弗陵仍然没有出声,似乎有什么事情难以决断。

    于安第一次见皇上如此,猜不出原因,只能试探地问:“皇上,要掉转马车回骊山吗?”

    刘弗陵猛地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随手点了一个身形和自己几分象的太监:“你扮作朕的样子回骊山,于安,你陪朕进长安,其余人护着马车回骊山。”

    于安大惊,想开口劝诫,被刘弗陵的眼锋一扫,身子一个哆嗦,嘴巴赶忙闭上。犹豫了下,却仍然跪下,哀求刘弗陵即使要去长安,也多带几个人。

    刘弗陵一面翻身上马,一面说:“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没有人会想到,朕会如此轻率。刚才的刺客应该不是冲着杀朕而来,现今的局势,你根本不必担心朕的安危,倒是朕该担心你的安危,走吧!”

    于安对皇上的话似懂非懂,骑马行了好一会,才猛然惊觉,皇上的反反复复竟然都是因为那个还没有见面的竹公子。皇上担心自己的反常行动会让竹公子陷入险境,所以想回去,可又不能割舍,所以才有了刚才的失常之举。

    外面风吹得凶,可七里香的老板常叔睡得十分香甜。

    梦到自己怀中抱着一块金砖,四周都是黄灿灿的金子,一品居的老板在给他当伙计,他正疯狂地仰天长笑,却突然被人摇醒。以为是自己的小妾,一边不高兴地嘟囔着,一边伸手去摸,摸到的手,骨节粗大,又冷如冰块,立即一个哆嗦惊醒。

    虽然榻前立着的人很可怕,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叔的注意力全放在了窗前站着的另一人身上。

    只是一抹清淡的影子,可即使在暗夜中,也如明珠般让人不能忽视。

    常叔本来惊怕得要叫,声音却一下就消在口中。

    天下间有一种人,不言不动,已经可以让人敬畏,更可以让人心安。

    来者深夜不请自到,情理上讲“非盗即匪”。可因为那个影子,常叔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

    榻前的人似乎十分不满常叔对自己的忽视,手轻轻一抖,剑刃搁在了常叔的脖子上。

    常叔只觉一股凉意冲头,终于将视线移到了榻前的人身上。

    来人斗篷遮着面目,冷冷地盯着他,“既非要钱,也非要命,我问一句,你答一句。”常叔眨巴了下眼睛。

    来人将剑移开几分,“竹公子是男是女?”

    “女子,虽然外面都以为是男子,其实是个小姑娘。”

    “真名叫什么?”

    “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她如此告诉我的,是不是真名,小的也不清楚。”常叔似看到那个窗前的颀长影子摇晃了一下。

    拿剑逼着他的人没有再问话,屋子内一片死寂。

    好久后。

    一把清冷的声音响起:“她……她……可好?”声音中压抑了太多东西,简单的两个字“可好”,沉重得一如人生,如度过了千百个岁月:漫长、艰辛、痛苦、渴盼、欣喜……

    早就习惯看人眼色行事的常叔这次却分辨不出这个人的感情,该往好里答还是往坏里答才能更取悦来人?

    正踌躇间,榻前的人阴恻恻地说:“实话实说。”

    “云歌她很好。两位大爷若要找云歌,出门后往左拐,一直走,有两家紧挨着的院子,大一点的是刘病已家,小的就是云歌家了。”

    刘弗陵默默转身出了门。

    于安拿剑敲了敲常叔的头,“好好睡觉,只是做了一场梦。”常叔拼命点头。

    于安撤剑的刹那,人已经飘到门外,身法迅疾如鬼魅。

    常叔不能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哆嗦着缩回被子,闭着眼睛喃喃说:“噩梦,噩梦,都是噩梦。”

    来时一路都是疾驰,此时人如愿寻到,刘弗陵反倒一步步慢走着。

    在皇上貌似的淡然下,透着似悲似喜。

    于安本来想提醒皇上,天已快亮,他们应该抓紧时间,可感觉到皇上的异样,他选择了沉默地陪着皇上,也一步步慢走着。

    “于安,老天究竟在想什么?我竟然已经吃过她做的菜,你当时还建议我召她进宫,可我……”可我就是因为心生了知音之感,因为敬重做菜的人,所以反倒只想让她自由自在。还有甘泉宫,居然是我下令将她赶出了甘泉宫,难怪于安后来怎么查探,都查不出是谁在唱歌。

    刘弗陵的语声断在口中。

    于安没有想到多年后,会冷不丁再次听到皇上的“我”字,心中只觉得酸涩,对皇上的问题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当皇上还不是皇上时,私下里都是“我、我”的,一旦想搞什么鬼把戏,就一脸哀求地叫他“于哥哥”,耍着无赖地逼他一块去捣蛋。吓得他拼命磕头求“殿下,不要叫了,被人听到了,十个奴才也不够杀。”为了让殿下不叫“哥哥”,就只能一切都答应他。后来就……就变成“朕”了。

    一个字就让母子死别,天地顿换。

    一切的温暖都消失,只余下了一把冰冷的龙椅。

    虽然华贵,却一点不舒服,而且摇摇欲坠,随时会摔死人。

    “她在长安已经一年多了。在公主府中,我们只是一墙之隔,甘泉宫中,我们也不过几步之遥。在这个不大却也不小的长安城里,我们究竟错过了多少次?” 刘弗陵暗哑的语声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深深的无奈。

    于安不能回答。

    此时已经明白云歌就是皇上从十二岁起就在等的人。已经知道云歌在皇上心中占据的位置。

    这么多年,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下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内,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等待,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坚持。

    白日里,不管在上官桀、霍光处受了多大委屈,只要站在神明台上,眺望着星空时,一切都会平复。

    因为降低赋税、减轻刑罚触动了豪族高门的利益,改革的推行步履维艰,可不管遇见多大的阻力,只要赏完星星,就又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因为上官桀、霍光的安排,皇上十三岁时,被逼立了不到六岁的上官小妹为皇后。

    可大汉朝的天子,因为一句诺言,居然到现在还未和皇后同房,也未曾有过任何女人。二十一岁的年纪,不要说妻妾成群,就是孩子都应该不小了。

    若是平常百姓家,孩子已经可以放牛、割猪草;若是豪门大家,孩子已经可以射箭、骑马,甚至可以和兄弟斗心机了。

    因为关系到社稷存亡,天家历来最重子裔,先皇十二岁就有了第一个女人,其他皇子到了十四五岁,即使没有娶正室,也都会有侍妾,甚至庶出的儿女。

    可皇上到如今竟然连侍寝的女人都没有过。

    皇上无法对抗所有人,无法对抗命运,可他用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诺言。

    于安挤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老天这不是让皇上找到了吗?好事多磨,只要找到就好,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刘弗陵的唇边慢慢露出一丝笑,虽还透着苦涩,却是真正的欣喜,“你说得对,我找到她了。”说到后一句,刘弗陵的脚步顿然加快。

    于安也不禁觉得步子轻快起来。到了常叔指点的房子前,于安刚想上前拍门。

    刘弗陵拦住了他,“我自己去敲门。”却在门前站了好一会,都没有动。

    于安轻声笑说:“皇上若情怯了,奴才来。”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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